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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坛书画栏目管理的暂行规定 中华诗词论坛(www.zhsc.cn)是以诗词为主的公益性的大型文化交流网站,为活跃论坛,应会员之建议,经论坛管理团队研究,决定在论坛开辟书画栏目。 一、以书法、绘画为主体的学会、协会、书画社、书画团体等皆可申请在中华诗词论坛设置书画活动版块。申请版块活动会员一般要在10人以上。 二、书画版块要有具体名称,并设置2至3名管理人员(在论坛内称版主,对外可称会长、院长、社长等)。申请时要向论坛提交主办单位情况简介,并提交管理人员的网名、真实姓名、电话和通联资料,以方便管理,同时备案以便检索核查。 三、书画版块遵照执行《中华诗词论坛首席版主管理规则》,实行首版负责制。特别提示:版主对上要联系好论坛管理团队,对下组织、管理会员作品发布。 四、书画会员同诗词会员一样,先注册,审核通过后即可在书画版块发表书画作品。允许论坛诗友中书画爱好者在书画版块发表书画作品。诗词作品一般不允许在书画版块中发布(跟帖点评除外)。 五、注册会员一般要求有独立上网发布书画作品的能力,也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发。所发书画作品要积极向上,体现正能量。鼓励发表内容为诗词的书法作品和题有诗词的国画作品。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允许书画作品在本论坛上开展有偿交易。 七、会员喜欢某作品、或索求书画作品、或请书画家代为制作(如书写自己的诗词),请与书画版块版主联系,不允许在线上交易。线下交易与论坛无关。 八、凡进入论坛的组织、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论坛相关规定。违反者论坛有权作相应处理。 中华诗词论坛管理团队 202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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