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法制教育主题公园杂咏其十八
法治文化代表人物之九商鞅画像
徒木城门最有名,一言为重百金轻。
千年史册谁能比,六国英雄无与争。
法要公平法权贵,利谋到底利苍生。
如今不忘商君事,取信于民令必行。
注:商鞅语录,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
商鞅(约前390—前338),亦称卫鞅,卫国人。是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商鞅辅佐秦孝公实行变法,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他改革了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他奖励耕战。军事上,他被秦孝公赐予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商鞅之法不仅存于秦,亦存于汉乃至后世。
商鞅在变法之争时提到的“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就成为了秦国政治的指导原则,使秦国领先于山东六国。其次,商鞅执法不避权贵、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坚决贯彻了法家的这一主张。最后,法家还有一个共性就是,商鞅一样抱着法家“明法”的态度和精神来推行政治改革,让百姓知晓法律。
《太史公自序》:鞅去卫适秦,能明其术,强霸孝公,后世遵其法。
王安石:自古驱民在诚信,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毛泽东:《商鞅徙木立信论》,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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