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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征稿] 【23.03.20】店头镇“情系故土·诗韵煤城”诗词楹联作品征集活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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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1 13: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店头镇“情系故土·诗韵煤城”诗词楹联作品征集活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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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村民朋友们:

中华诗词是中国传统文化瑰宝,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发传统文化创新活力,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本地特色文化相结合,更好地发挥诗词文化功能,提高本土作者诗词创作的积极性,加快“中华诗词之乡”创建步伐,根据(黄文旅发〔2022〕7号)关于印发《黄陵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主题为“情系故土·诗韵煤城”的诗词楹联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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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本次征集活动主题为:“情系故土·诗韵煤城”,作品内容需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县委十七届五次会议精神,生动反映我镇煤炭工业发展成效,农业农村改革成果,乡村振兴取得成绩,展现新时代店头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店头镇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光辉业绩。





征集范围




各驻店企事业单位、村组、社区、学校及全县诗词楹联爱好者均可参与此项活动。





稿件要求




1.诗词类:传统诗词须符合格律、用韵要求,新旧韵不限,同一首作品里新旧韵不得混用,现代诗(不含散文诗)总行数不超过20行,此前没有在国家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且未在网络(含博客、微博、微信等)公开。

2.楹联类:须基本符合《联律通则》,提倡中短联,楹联新旧声皆可,不得混用。

3.每位作者限投诗词各二首,楹联3副,统一电子邮箱投稿,必须一次投出,不接受第二次投稿和修改稿。

4.投稿者所投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文责自负。

5.作品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投稿作者享有署名权,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6.本次征稿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方案所有规定,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者均视为认可以上条款,并自觉遵守规则。

7.作者统一使用真实姓名,不接收网名、匿名投稿,投稿时务请完整提供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一致)、身份证号、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个人详细信息。







征集及展示时间




第一阶段(征稿阶段):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20日;第二阶段(评审阶段):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4日;第三阶段(表彰展示阶段):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25日。





征稿方式




所有稿件均采取Word格式电子版或纸质版投稿。请按本文所附《店头镇“情系故土•诗韵煤城”诗词楹联征集活动登记表》填写作者信息和作品内容,标题统一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类别+工作单位”形式命名,发至活动举办方。

联系人:

陈跃峰13772862568  

田梅梅18700146855

投稿邮箱:

383493010@qq.com






作品展示




我镇将对优秀诗词楹联作品进行展示:

1.诗词展览:对征集的优秀作品,邀请书法爱好者进行书法写作、装裱后在我店头镇文化站进行集中展览。2.媒体展示:镇信息办通过“店头先锋”公众号开设“中华诗词之乡”诗词园地专栏进行展示。镇文联通过“店头文苑”报刊开设诗词创作园地进行展示。3.将此次征集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作品及时上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编发简报予以宣传报道,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项设立




一等奖3名(诗、词、楹联各1名)。二等奖6名(诗、词、楹联各2名)。三等奖9名(诗、词、楹联各3名)。届时邀请县诗词楹联学会专家等专业人士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公布。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将邀请参加颁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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